各学科点:
根据学校“河北农业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和“河北农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科点安排组织好此项工作。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本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组长:李明
成员:张玉星、申书兴、张钢、徐继忠
二、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负责现场巡视、监督、接受申诉等。
组长:张国林
组员:黄文军、杜国强
三、进入复试范围的初试成绩要求
学科 门类 | 对应学科专业(用简称) | 初试分数线 |
| | 外语 | 专业课 |
农 学 | 果树学、蔬菜学 | 40 | 45 |
四、各学科专业博士生招生指标及复试学生名单确定
定向生和非定向生分别排队,占用各自指标,非定向生录取比例不低于60%。各专业博士生招生指标详见附表2。
各专业博士生复试比例按实际生源情况而定,复试比例100%-200%。复试学生名单确定按初试总分排队,初试总分相同时按英语成绩排队,参加复试学生名单详见附表1。
五、建立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选拔学生中的作用,在导师是第一责任人基础上实施“导师认可制”。
六、工作安排
(一)学院工作安排
1、通知复试考生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硕士研究生须携带学生证和“按时毕业取得硕士学位”的证明;获得境外学历和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国家认证机构的认证报告。)于5月9日上午8:00到河北农业大学东校区研招办办理复试手续、领取体检表,并到校医院交纳体检费参加体检,体检要求空腹(不吃饭、不喝水)进行。
2、上报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上线考生在所报考专业进行复试。学院务必于4月29日下午4点前将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报研招办。
3、资格审查
时间:5月9日上午10:00-12:00
地点:9999js金沙老品牌2208室
4、外语翻译笔试(10分)
时间:5月9日下午2:30-3:30
地点:9999js金沙老品牌二楼报告厅
5、材料汇总
时间:5月10日上午10:00前完成
负责人:赵玉靖
(二)各学科点工作要求
1、成立复试小组
各学科点成立由博士点负责人、博士生导师若干名组成的复试小组,设组长1人,秘书1人(可兼),实行组长负责制。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7人(本学科点博导不够的可从相近学科或本学科硕导(教授)中遴选)。
2、综合面试
请各学科点复试小组于5月9日下午3:30开始面试,地点自定。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低于30分钟。(注意:综合能力面试要全程进行录音录像,请各学科点提前准备好录像机。音、像资料整理保存好后报学院。)
(1)考生以PPT的形式做自我介绍:外语水平(包括四六级、托福、GRE等)、取得最高学历学位的学校及时间、硕士论文题目、论文大摘要、获奖情况、参加过的科研情况、发表论文情况、攻读博士学位的研修计划等。
(2)专业考核:注重科研能力及其培养潜质的考核,包括专业知识(满分30)、科技创新及实践能力(满分50)、外语口语听力(10分)。
总成绩按公式(初试得分/3×60%+复试得分×40%)计算(小数点四舍五入),以总成绩的高低决定拟录取的优先顺序。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内容包括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出,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即刻取消录取资格。
3、注意事项
(1)各考核小组评委老师单独打分,秘书做好问答记录。采取体操打分规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即为该考生的实际得分。
(2)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标准:专业知识、科研创新及实践能力、外语水平任一项低于满分60%的,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
4、上报材料
复试结束后,请各学科点及时整理面试材料,于5月9日下午5:30前将所有复试材料整理归类上交学院,学院综合汇总后上报学校。
七、信息公开公示
1、在学院网站公开本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2、在本学院网站将复试名单、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录取专业等信息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3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申诉投诉电话:0312-7528305